事业单位性质的医院,每天上班时间为24小时,无加班费,违法吗?

如题所述

您好。这个要先看该医院对于不同岗位的人员采用的是什么工时制度。我国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常用的审批的工时制度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申请特殊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是需要经过当地劳动部门(一般是人社局)审批的才可以。
对于不同的工时制度,有相应的计算工作时间范围和标准。
通常医疗机构科室医务人员一般可能会常用的工时制度是综合工时制:一个周期内平均8h/天,40h/周,一个周期内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就属于加班;节假日安排工作也是加班。但如果有的岗位是采用不定时工时制的,这种工时制度下一般不存在加班,只有法定节节假日安排工作才算加班。
那哪个岗位是什么特殊工时制,要看您的医院提交到劳动局审批备案的工时制材料列明的不同工时制对应的岗位以及劳动部门对你们医院提交特殊工时制是审批文件来确认。

以综合工时制为例,如果该医院用的是综合工时制,那么想计算加班工时,就先计算出这个月的总工时,然后用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240个小时减掉你们当月的标准工时,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数,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在综合工时制下,所以如果医院安排的24小时班次次数加起来不超过一个周期的总工时,是不计为加班的。
不同的工时制度下,实际工作时间是否超过相应的工时标准限值,要根据你医院以及相应岗位适用的工时制度结合来看。

如果确实是超过了工作时间的加班,但可能医院会让加班人员进行补休和调休,这样既能让员工得到休息和调整,人性化的给医务人员进行休息时间的考量,保持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状态,才能更好的服务医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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