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郊区,姐妹三人,05年4月我和老公结婚领取了结婚证,我老公户口转入我村,农村算是上门女婿婚后我们一直在我家住,我妈当着全家人说,和我爸说好了,以后这个家都靠我老公俩人,该尽的责任要尽,家里的一切以后也都属于我们的,我爸也没说啥,婚后亲戚朋友红白喜事都是我们在参与(我姐我妹未参与)。06年底有了女儿,07年4月我妈病故,按当地的习俗我老公给亲戚朋友磕头通知操办丧事,年底我爸与另女的开始交往至今,2010年市里规划我村拆迁,一套宅基地赔一120平方、一80平方的房子,为了避免以后与继母、姐妹发生争执,我现在该怎么办好?请高人指点谢谢!
我爸说我家房子只有180平方不足300市里按300赔偿这部分属于他的,我们同意属于他的养老金,我们不会要的,我老公我们商量赔偿的两套房子我们按政策每平方多少钱买下来,有生之年不管他是否再婚都有居住权,两套他随便挑都行,你们说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