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师的前途在哪里?

如题所述

做劳动法律师这十年,感慨比较多。但是对于前景的憧憬,从未丧失过。一、内部建设的前途:团队还是独立律师?很多人以为,团队是律师的前途。这一种看法自然没错。但是很多事情会因人而异。 在团队建设的过程中,我发现独立律师一年服务十五个顾问单位,创收七十万左右。而律师团队,平均服务的顾问单位,远远比不上独立律师,平均创收,也远远比不上独立律师。这就让人费思量,团队的价值在哪里?如果没有团队,只有一个个的独立律师,所有的独立律师,加起来的价值,岂非比团队要好很多?这就产生的两种倾向,一种是团队化,一种是独立律师化。这两种选择,到底哪一种好呢? 只有一种情况下,团队的价值才会大于独立律师,即团队足够大,产生的衍生价值。而在这个过程中,团队负责人的不稳定性,分产生曲折。二、业务的前景顾问单位与案件代理不是劳动法业务的前途。这两块业务,在未来都会不温不火地发展,为律师所提供不了太多的利润。劳动法律师的发展,有两个前途。一个是全国布局,服务大公司。另一个是抓衍生项目,纵向发展服务产品。 就前者而言,在全国一线城市和部分生产型企业密集的二三线城市,设立办事处或者分所,提高所整体性的竞争力,对于业务的发展,会有比较好的影响。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律师所,需要思考的是,律师在这个过程中,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比如我要在上海设立分所,必然要考虑上海的市场开拓问题,必然要考虑上海的业务组成、拓展、承办、升华各种事项。而在这个过程中,北京所的律师,甚至北京所的合伙人,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我需要从北京派个合伙人去上海吗?又如何协调上海的新开拓者与北京所之间的关系呢? 就后者而言,劳动法业务的衍生产品,比如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力资源项目、招聘与培训业务,这些都与劳动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专业律师,为这些项目的开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而在这个基础上,经过一定的研究和开发,是可能衍生出这些产品服务的。而对于这些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又与律师之间如何分享?如何分配利益呢?律师在这些事务中,价值又在哪里呢?总是有那么多的疑问,解决不了。甚至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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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01

  一,中国没有“劳动法律师”.

  二,从事劳动法案件的律师前途;

  1,首先要明白,我国《劳动法》中,用人单劳动者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劳动者是处于被管理又要付出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被动地位。

  3,劳动法是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与利益而设立。

  综上所述,从事劳动法案件的律师前途,是为了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与利益,申明正义,为“正义而战”。

  引用法律;

  《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2个回答  20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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