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公司时说的是2000底薪,第二个月转正为3000底薪加提成。结果因为公司方面一直到半年后才转正。期间公司说要补我因公司原因导致没有转正的工资差额,但是一直没补。现我已将公司仲裁,15号开庭。公司前几日威胁我说 我公司是有规定和证据证明我是因为没有完成业绩才会没有转正的,就是应该拿这么多钱,不存在差额。但是公司那些规定没有经过公示我也没有签过字。请问我在仲裁时应该怎么应对公司这一辩词呢?
你好,也就是说公司以我业绩不达标不能转正的理由可以用未经公示并且没有我签字认可的任何纸质文件来驳回是吗?
你好,公司在我整个在职期间并没有向我签署劳动合同
并且公司也未公示相关的制度以及转正标准。我也没有签字之类。公司只是在面试时口头上向我说明第二个月转正,没有签署任何东西。如果公司在开庭时改口谎称是由于我个人业绩没达标从而没有转正我是否可以以公司没有公示并且我没有签署任何公司转正资格之类的文件来驳回
追答可以
追问好的,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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