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煤层自燃形成的地质过程

如题所述

通过对我国北方煤田火区50年来积累的资料进行分析和大面积野外实地观察,结合甘肃窑街火区、新疆硫磺沟火区、宁夏汝箕沟火区、内蒙古乌达火区的典型研究,可初步把地下煤层自燃的形成分成四个阶段。

(一)自燃阶段

煤在自然环境中与空气的接触,吸附氧气并产生氧化作用,氧化产生热量;当煤层中发热量大于散热量时开始聚热增温,增温达到110℃以前煤中水分蒸发,煤层冒白气;温度达到110℃以上时,煤体进入烘干阶段,热解作用加速进行,增温过程不可逆转,煤层开始冒灰烟;当某个点增温量达到煤自燃临界值时,开始自燃着火,生成明火点或冒黑烟点。

煤的自然着火过程。煤的自然着火在地表、地下和矿井中普遍发生。由于煤质和赋存状态吸氧能力不同,受温度和供氧能力的影响,煤在开始自然着火阶段时燃时熄。当煤层温度逐步升高后,由少数自然着火点,发展成几个、几十个着火点,但仍处于时燃时熄状态。当较大空间的煤体达到着火临界值时,为形成燃烧中心准备了条件。

控制煤从氧化到自然着火的条件。煤质和供氧聚热环境是控制煤从氧化到自然着火的主要条件。乌达煤田采空区、采空塌陷的遗煤,氧化发热聚温18年才发生自燃着火。

(二)燃烧中心形成阶段

煤火形成初期均是由一个点开始的,这个点具备供氧充足且有利于聚热的环境。此点周围的煤被氧化产生热量,并只在此点聚集起来,使此点煤温逐渐增高直至自然着火,这样就形成了燃烧中心。

地下煤体自燃着火后,与地表形成热压差,地表大气通过各种渠道,如以裂隙、洞穴、渗漏等方式与自燃着火点连通,形成以地表大气输气供氧,燃烧后烟雾向地表大气排放的空气动力系统。空气动力系统与燃烧体结合,形成具有一定能量的燃烧动力系统。燃烧动力系统形成煤层以喷出点为中心的燃烧中心,地下煤层燃烧后进入低温干馏阶段,并且以燃烧中心的能量向更大空间发展。燃烧中心的面积在几平方米到数百平方米之间。

(三)燃烧系统发展阶段

燃烧中心形成后,由于煤层的温度进一步上升和燃烧裂隙的发展,改变了煤层的燃烧条件,形成更好的燃烧环境,由几个或几十个燃烧中心发展成一个燃烧系统。在燃烧系统阶段,各燃烧中心的输气供氧渠道连网成片,地下煤层燃烧形成规模,进入半焦—焦化—石墨化阶段。

燃烧系统阶段构成煤火灾害。一个火区由一个或数十个燃烧系统构成,燃烧系统是煤田火区灭火和探测的基本单位,面积在数百平方米到数万平方米之间。

(四)熄灭降温阶段

地下煤层局部燃烬熄灭,上覆岩石在高温作用下,进入由沉积岩向烧变岩的变质阶段。随着温度的降低,产出一系列标志性燃烧产物,例如刚玉(2400℃),熔变角砾岩(1600~1200℃),烧变天然焦(1000℃),瓷化玻状烧变板岩(800℃),烧变砂岩(600℃),烧变黄土(300℃),芒硝、硫磺结晶群(150~110℃)等。在燃烧熄灭变质阶段,上覆岩石变质塌陷,形成大面积的烧变塌陷坑或密集的塌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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