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厂因工作不忙辞退一批人,然后又忙起来,还能进来上班吗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招用工人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因为生产不景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经济性裁员,裁减了一批劳动者。现用人单位不仅恢复元气,而且生产经营繁忙,需要招用工人的,应当优先录用之前被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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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9
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再次面试,再次办理入职手续。一般这种企业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多。因为经济效益不好的辞退的人回来会比较容易、
第2个回答  2016-05-22
当然能啊
第3个回答  2016-05-22
为什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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