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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个单位工作,双方未签劳动合同,它发工资直接打我卡上,该公司也在工商局注册在案。去年离开该公司时工资结算,给我少发工资(原本发1w,它只给了7千),我当时还签了工资结清说明(自己工资结清,与该公司再也工资拖欠,因为自己不懂法),事情发生在2018年2月。但我现在才知道未签合同发工资是两倍,而且它扣我的钱也不合理,我现在想要回这笔钱。
但现在有两个问题:1,去年签的工资结清证明还有效吗?2,要回该公司无理克扣自己的工资有什么办法?3,要回工资的时间长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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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少的钱就没办法要回来了?你说超过一年,什么的一年?怎样确定?是发工资那天还是签协议那天
追答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就不能再要求了。
从你入职开始计算。
追问入职那天?你意思是2018年1月1日入职,2018年7月1日离职,克扣的工资在2019年1月2日就要不回来了?
追答扣除的工资应该从你离职开始一年内可以要求支付。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不能再要求了。
追问结清工资说明是被欺骗了,这个怎么办
追答需要你能举证被骗。
除了劳动仲裁与法律程序,还有别的办法吗?谢谢
你首先要确定你的在职时间,如果你在职时间超过1年,即使未签订合同,也视为签订合同。
公司工资未足额发放,只有你有充足的证据,可以到要求仲裁。
在职时间没有1年,但是签工资结清协议1年了
追答有效的诉讼期也是一年,从你离职之日起算起
追问怎样确定你的离职之日?发工资那天还是签协议那天
追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的日期
追问如果双方均无法提供算什么?公司发工资那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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