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准备买一套二手房,房产本刚刚下来。为了避税,我和卖方商定5年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需要注意什么

我现在看中了一套二手房,133平,78万。房子为08年房,房本刚刚下来,但是现在在银行做抵押,大概还有一个月时间会到卖方手里。卖方购房时是在银行贷款的,现在急需用钱,所以将此房出售。
我和卖方为了避税,双方拟签定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按以下方式处理:先付首付40万,剩下的38万元由我们替他们还银行贷款,房产本和银行贷款的相关资料全交给我们。在付款之前卖方负责对房屋进行修整,待修整完毕我们满意后付20万订金,再待拿到房本后付款20万,剩下的由我们每月还银行贷款。待5年满后,双方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出现纠纷是否会受到法律保护?风险有多大?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在协议中需要注意什么?怎么避免纠纷?

敬请各位达人予以解答!好了加分。

第1个回答  2010-11-21
五年以后谁也不知道税费会是什么样~!一般做公证就是打官司的一个证据~!有效期是多少的~!风险不小的~~!税费是多少啊 ~~!一般做公证时最没办法的办法~!!难道税费高达10万以上吗~! 押尾款 你少给他5万~!因为押多了房主方不能干~!70多万的房押5万一点也不多~!或者你押他8万~~~!等过了5年以后 ~~他们必须配合你过户~~~!否者尾款不给~~~!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过户~~!前提就是 你们要签订一份合同~~~!房屋交易合同(不是房产局的,一般中介都有)然后再去做公证~~~!为了保险嘛~~!

因为5年以后也许房价会反1倍或者2倍~~~他要是不配合你过户~感觉卖低了~!你可以拿着合同.和公证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10-11-21
最好不要为了那两万块而冒这样大的风险,五年的时间,什么都是一个变数,在房产证没有变成你的名字以前,这房子就不是你的,业主随时可能违约,因为房产证还是原业主的名字,即便是做房产公正,也是无用的,因为在房产法上,公正是不会起太大作用的。即便大官司,你是一点理由都没有。
最好的解决办法,走正常的过户手续,看了以下,78万,如果做低合同价,你的税费加起来,总共也不会超过两万,你明白么?
两万和五十八万,不用我说,你也应该明白的把。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21
风险很大的,首先5年时间啊,房价肯定涨的。到时的情况就多了。
还有5年时间要是房东出了什么人身事故,就更麻烦了。
一般你这种操作都是时间在一年之内的才考虑的,5年变化很多。
还有房产证不能代表什么,房管局都有备案,房东挂失可以再补。
还有政策在变的,到事5年不再有效,还要继续交税怎么办?
第4个回答  2010-11-21
补充一点,这种公证是可以由房主本人单方面取消的
第5个回答  2010-11-21
风险大,这样的公正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