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君主掌握大权,议会形同虚设,总统不对议会负责
议会:议会实行
两院制,享有立法权。
1.联邦议会:权力大,议员各邦代表组成,议长即为帝国宰相,由皇帝任命,负责法律的审批,只对皇帝负责。
2.帝国议会:权力小,具有立法权,但其任何法案必须经过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按普遍、平等的选举法由成年男子选举产生。无行政监督权。
国王:
德意志帝国皇帝拥有官吏任免权(帝国官吏及宰相);德意志帝国皇帝拥有立法权;德国皇帝可以召集或延期或结束两院,因此,德意志帝国虽然是
资产阶级性质的
君主立宪制国家,但皇帝拥有绝对的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