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假是否一定要公司指定医院?

你好,我身体生病,现在快过年了,我准备提前回家,在家中医院做手术,家人方便照顾,但公司提出我在当地医院住院,公司会给予报销一部分,有病假基本工资,如果我回老家做手术的话,就没有基本工资,而且没得报销,且自己的社保都要自己全部购买,厂房不给予补贴。我想知道下按照劳动法规定,我回家住院看病,是否公司应该照常按照病假处理呢?

1、法律没有指定医院,你要尽量去正规的医院,不要去小门诊;
2、病假期间社保与之前一样;
3、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有规定或约定的,按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但低于以下法定标准的,规定或约定无效。
法律链接:
【工资标准】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放期限】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的通知》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提示:最新广东各地(除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3〕27号)》,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302/t20130205_365944.html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