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职降薪合法吗?

我们以前都是做车间主任的,但是公司现在要求降职降薪。降到组长。工资降700元这合法吗

公司单方面无故降低员工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1、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2、除非公司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否则不能单方降薪。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款 第三项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或者根据《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八十五条、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和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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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1
不合法,低于深圳市最低基本工资。擅自降职降薪,取消我的其他福利,未征求员工同意,无效,你可以书面提出异议,要求公司改正,如不改正,可以提前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除非劳动合同中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可依照约定处理。否则,降职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单方变更。你可以据此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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