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天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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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市民向县长公开电话反映问题,应有明确的诉求对象。
2、诉求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3、用语文明,情绪平和,诉求简明扼要,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4、为便于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诉求人自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并如实回答受理人员的询问,县长公开电话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
5、市民来电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一般3-7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特别紧急或特别复杂的事项可缩短或延长办理时限,延时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请市民耐心等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45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苏“12345”三级联动 东台54名工人拿到欠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