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赔偿的问题

老公在一家民营公司工作,订了十年的合同,工作了两年,公司出钱让他去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是5年,培训费是5万,如中途离职要赔偿违约金和培训费共计10万元,但他发现车间的很多设备都存在安全隐患在违规操作,因他是车间负责人很多东西都需要他签字,他不敢签,而且工作压力大造成了他的身体处于亚健康,公司还无故扣发工资超时间工作还没加班费,他提出辞职,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10万元,劳动仲裁挂号信在今年10月19号给他发的,11月9号开庭审理这起争议,如不到庭将按相关规定缺席仲裁即自动撤诉,一直到11月14号才收到这封挂号信早已过了时间,请问懂法的朋友是不是就得赔偿这十万元,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需要赔偿10万吗,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不赔或少陪点钱啊
我老公是车间主任,培训是管理方面的,不是技术方面的培训

他们肯定是在吓唬你们啦!我觉得你就不需要陪!虽然你们是有签订协议,但是那份协议明显是没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你们劳动者的权益!因为该项培训费最多只能签订5万(即费用的全额,且他们应能出示相关合法的发票证明,才能算)故就算是拿到法庭,根据新劳动法上来讲也是视同作废或不合理部分无效!你们这个案件就有点复杂,不能光用一条法文就能把整件事解决掉!应该是有商量的余地,这就要看你们律师怎样为你们争取了!其实你们也占有很多优势,只是你们需要证据证明!这样你们才能扭转局面,转败为胜!
那么首先我们从培训这一方面说起吧,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是合法的!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你这里发生的培训费用全额只是5万)。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你没有说明你们对完成培训后又在该公司工作了多久?),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的培训总费用是5万,协议是要服务5年,你培训回来后为他们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你按规定来说你只要用50000/5*(5-3)=20000元。但是还有一些规定可以让你们连这两万都省下来了!我看你提供的资料,有一些我觉得可以用得上的条款,下面我将列举一些,你要再从中挑选你合适的条件,积极为你们辩解,说不定,钱你们不用赔了,到还要问他们要点补偿回来!
以下是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我觉得你们符合的有: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解释1】对劳动者依据上述情况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释2】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内,因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一条很重要哦!
还有这样一条条款: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你们就要找出他们是否有没有越过这条款)
还有就是工作时间,1)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你就要找出他们是否有违规的证据)
最后就是加班费:①(晚上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周末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春节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④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好好利用以上资讯,希望能帮助你打败无良的黑心老板!为广大劳动者出一口气!如果你们是提前一个月有申请离职的话,我觉得你们不需要再支付任何违约费用!反而,你们还能追讨你们的加班费等!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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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4
  1.因公司无故扣发工资和不予支付加班费,提出辞职是合理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第1和第2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上述原因辞职,当事人还能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据劳动合同法46和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据劳动合同法85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是因为公司扣发工资而辞职,则当事人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提前30天申请解除,且还可以依法要求经济补偿金及单位补发工资和加班。
  2.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10万元是不合理的。
  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在仲裁的时候只要提出证据证明单位存在扣发工资不发加班费的情形,那么不用给单位赔偿的。
  3.关于挂号信错过仲裁时间问题:
  既然是挂号信那么收到的时候就必然要签收,没有签收视为没有送达。楼主可由邮局出具相关材料证明当事人未能及时收到劳动仲裁挂号信,重新申请劳动仲裁。
  就劳动仲裁而言,建议当事人参照上述两点建议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时对违约金进行抗辩。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要收集证据,比如工资单、加班签到表等证明单位扣发工资和不发加班费的证据。如果有证据,那么仲裁就有很大成功几率。
  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祝顺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20
针对你先生公司的做法明显有几点不合理处。
未按时支付工资
1、劳合同法38条第2款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释劳动合同;
该企业,首先已经违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你先生的辞职并不限于提前30日提出的说法。
PS: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企业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可要求企业支付总额50%的补偿金(税前),监管部门为“劳动监察部”。举证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工资签收单或银行明细等。

加班工资
2、工资支付规定第13条明文规定,企业需要安相应的加班时间支付加班工资。
该企业,未能支付加班工资,已违反相应规定。
PS: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全额支付加班工资,举证要求,考勤卡、工资单等。该条款目前一般申诉的成功率比较低。很多企业在签定员工手册中会有一条“需要加班的,请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未得到申请的将不视作加班”等。

培训费用
3、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该条款明确指出,当时约定违约金10W明显存在不合理,如果你先生在5年的服务其内已履行1年,那么你们仅仅需要支付4W的违约金即可。以此类推按月计算。
PS:需要支付违约金,仅限于劳动者主观辞职的情况下才会得到主张。如存在其他原因即将另当断论。
处理建议:
1、离职原因为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资,使得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公司原因造成员工被迫辞职。
2、企业未能按时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时间超长,无法得到正常休息。(如果能得到有效证明,此条可以附助第二条)
3、该企业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劳动者拒绝从事该项工作的不视作违反劳动合同(需提供相关证据。)
4、至于你未收到劳动仲裁的挂号信,不必担心。挂号信以签收日期为准。即使你开庭当日你未到场已判你罚款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劳动仲裁的判决并非最终决定。
记住,你们申诉的理由一定是公司原因造成劳动者无法再继续履行协议,被迫要求终止合同。其中收集证据是一大难点。只要能把原因归结到公司方面,可以不用赔偿。最坏的打算就是赔偿他们培训费,但费用是按未履行的月份来支付。甚至连5万也不到的。
我估计,最后你们最多赔偿2-3W的培训费用了,呵呵。
祝你好运哦。。。。
第3个回答  2010-11-14
打官司需要一切证据,你的理由?你的证据?只要理由充足证据在手,才能打赢这场官司;至于劳动仲裁挂号信在今年10月19号发出,你11月14号才收到这封挂号信,你必须要由邮局出具证明,法庭才给于支持的,否则是你的过错啊!赶快收集证据吧!

关于辞职赔偿的问题: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9、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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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11-14
赔偿最高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培训费,并且这5万元公司应当出具培训付费的发票给你老公,没有发票的不算。如果培训不是专业技术培训也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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