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到期辞职赔偿的问题

关于合同到期辞职赔偿的问题我要辞职,院部突然说七月份出了个文件要满五年才能辞职,否则需要赔偿院部一万一年,可我签的合同是三年期,我现在已经待了四年十个月了,现在他的说法是帮我自动续聘了。请问我要赔款吗?应该找谁比较好解决这个事情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用赔偿的,劳动合同的确立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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