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公司对员工的试用期的长短有什么区别?

有些是6个月,有些是2个月。会不会是代表着应聘者在公司的价值呢?还是什么,还望有经验的大哥大姐帮忙解决这个小问题。

试用期的长短和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长短有关,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你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还有问题,你再来问我,如果你满意,请采纳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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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1、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期限长短能约定多久的试用期有明确规定的。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