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如题所述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是,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档案保存常见注意事项:

一、案卷盒样式注意点

1、案卷封面的编制

案卷封面应包含档号、案卷题名、立卷单位、起止日期、保管期限、密级等信息。

2、案卷脊背的编制

案卷脊背应填写档号和案卷题名。“档号”栏的填写,是采用将档号和保管期限两者结合起来贴标签的方式予以解决。

标签为白纸,共分四格,分别填写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标签上格子线条的颜色来区分案卷的不同保管期限,红线条代表永久,黄线条代表长期,蓝线条代表短期。

二、卷内目录著录清楚、准确、规范

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卷内目录由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材料题名、日期、页号和备注等组成。

2、使用铅笔编页。一般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在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正面在右上角编号,背面在左上角编号页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均不编写页号。各卷之间不连续编页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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