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接收定单,在加工期间被老板发现,老板要求写检讨及此单定金还给公司,公司再与公司名义与此客户继续此次订单,承认错误后不再追究,但检讨和定金交给公司后,老板拿去报案,公安立案说我职务侵占罪,我想请问律师,我该如何拿回我的投资款及怎样维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