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字了。法院会判离吗?

如题所述

【回答与建议】
如果您双方都都同意离婚,且对孩子抚养权等没有争议,法院也有判离的可能,但是一旦对方反悔不同意离婚,则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
【分析与法条引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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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9
双方都已经签字了,那么这就是表示双方已经不堪共同生活,如果财产及孩子的问题,双方也都已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即使法院会再试着做一次协调,那也只是形式上的而已,最后一定会判决离婚的.
第2个回答  2021-05-29
如果当事双方都同意离婚签字了,那肯定法院也会判离如果当事双方都同意离婚签字了,那肯定法院也会判离的。
第3个回答  2021-05-29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既然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字了。法院会判离的
第4个回答  2021-05-29
离婚是以双方感情破裂为前提的。一般来讲,除了法定离婚条件符合的外,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第一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双方都同意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