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 书记员 工作职责

如题所述

法院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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