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10月份入职,在东莞一家工厂工作29个月,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同事也都没有签,只买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我现在打算辞职,已经半个月了,领导还是不批准,我们这里每天上8.5个小时,每个星期六也上班,我的平均工资是4200(底薪2000+职位津贴2000+全勤奖100+通信补助+100),没有加班费。现在我想以工厂违反劳动合同法申请劳动仲裁,不知道能不能拿到补偿金,我可以收集到工资条,和上班打卡记录,不知道有没有律师有兴趣,提供帮忙,如果有兴趣,关于报酬可以加QQ详谈349604199 ,加时备注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