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供虚假离职证明被录用,公司发现后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我当时很诧异天外飞来的这封公函,因为入职时该人员提供的入职材料都是齐全的。于是翻出半年前入职时该人员提交的离职证明,和寄来的公函加以对比,两个公章明显不同。
后来与原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到,由于当时该人员离职前签订培训协议,但未满服务期而离职,未给公司培训赔偿且并未办理离职手续,也并没有通过人事部门开据离职证明。原公司多次试图联系解决,该人员予以拒绝。后了解到此人已经在我公司工作,就提交我公司此书函,并希望尽快解决,若是再不解决将提交法院处理。
公司迅速开会讨论此事,因诚信问题,最后还是考虑不再雇佣此人。
也咨询了12333,若其离职证明是伪造或公章属偷用,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为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后来和当地的劳动局仲裁室联系,说是可以不用仲裁认定合同无效,公司可以和员工直接解决。公司自行解决的话,也要证明离职证明是伪造的或是公章是投机取巧取得的,才能以“欺诈”为由认定合同无效,让此人离开的心服口服。
问题是:1.
除了证明离职证明系伪造的书面材料还有必要准备其他书面材料吗?3.
有没有其他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崔律师解答:
个人意见,供参考。
解除与此人的劳动合同关系要准备好合法的理由,经合法的程序。
1、事实:此员工入职时提供的离职证明确属虚假。
建议继续取证:
(1)与原单位再次电话沟通,了解当时其离职的真实情况,并予以录音,如对方配合,可要求对方出具一个当时此员工离职时的书面情况说明;
(2)与此员工面谈,让其对于入职时的离职证明予以解释,并对原单位发来的函件予以解释,进行录音取证。
(3)如此员工不承认此入职证明系虚假,公司可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上公章进行真伪鉴定,拿到鉴定结论。
2、理由:(1)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此员工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入职材料,你可以看看你们公司员工手册,是否有对此种行为的明确处理,是否在规章制度上有相应的约束,是否属于严重违纪可解除的情形。
(2)以员工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终结用工关系(注意,此处是“终结用工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无效,不能再讲“解除劳动合同”)。
3、程序:通知工会,征询工会对处理此人的意见。向本人递送书面处理通知,终结用工关系,同时办理离职手续。
做到以上内容,基本上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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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6
虚假离职证明可大可小的,大了说欺骗公司,辞退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