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上班两个月了,还不满3个月,没有签任何合同,但是社保已经缴纳两个月,面试的时候说试用期1个

月,然后上班一个月过后说劳动法规定底薪1700的员工都是3个月,这个就忍了,然后现在没有任何通知突然辞退我,还未满3个月,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首先,回答你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底薪1700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法中对试用期规定是随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变化的,跟工资多少无关。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其次,回答你关于公司辞退你的问题。公司不能无故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除非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例如你伪造假的学历证件。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再次,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公司未跟你签署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可以打印社保记录和工资卡银行流水清单证明劳动合同关系。追问

谢谢,关于没有通知就直接口头辞退可不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的?需要带着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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