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

如题所述

1. 1996年10月,劳动部办公厅在复函中明确指出,《劳动法》实施后,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过去所谓的临时工,都应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这意味着临时工的概念随着法律的确立而消失。用人单位对于临时性或季节性岗位的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做出不同安排,但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订立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不仅明确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以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以及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和待遇。
4.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劳动合同主体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体现了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的客体是单一的,即劳动行为本身;劳动合同是诺成性、有偿性和双务性的合同,同时也可能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5. 劳动合同的主要作用包括:它是确保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手段;它是用人单位合理配置劳动力、维护劳动纪律、提升劳动生产率的关键工具;它是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它是构建规范和有效的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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