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东有权换锁吗

如题所述

房东与租客存在着租赁合同关系,房东有义务提供房屋给租客使用,租客有义务按时缴纳租金。那么,欠房东房租。房东可以换锁,这种情况违法吗?如果房东没有向当事人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不可以换锁,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若房东已提前通知租客,则此时租客的行为视为不履行租赁合同,房东可因此不再与租客续约,可以换锁转租他人。但是,房东仍要履行后合同义务,即保管好租客遗留的财物,待其取走。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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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9
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东是否有权换锁分为以下具体情况:
1、合同未到期,房东未向承租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的,无权换锁;
2、合同未到期,房东向承租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承租人仍然不交租金的,房东有权换锁;
3、合同期满,承租人没有交租金的,房东有权换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
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2个回答  2018-10-24
1, 可以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你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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