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车祸,交警认定责任各占50%。现在医疗费用7万多。对方全险都保了。请问我母亲药费可以全额报销回来吗

母亲住院了。8处骨折。现在手术完了。还得评残啥的。现在啥也不懂呀。 医疗费可以报回来多少? 母亲骑得是电动车。与大货车相撞。

不能。责任各占50%就是同等责任。

同等责任,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

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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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02
交通事故赔偿分为交强险部分和商业险部分。
交强险部分在死亡伤残类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内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超出部分按照各方责任比例承担。
就本案而言,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责任。原则上可以按照超出交强险部分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担。但是,还需考虑受害人的交通方式,如果受害人是步行或者驾驶非机动车的话,受害人可以主张按照肇事方承担百分之六十、受害人承担百分之四十比例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或者法院在处理医疗费用赔偿的时候,会按照医疗费用超出1万元部分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内优先扣除自费药,再行计算具体赔付金额。
本案受害人多次骨折,一般情况下会存在多次残疾,可以在出院后到所在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待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处理赔偿。评残的时候带上受害人身份证、住院病例、出院证明书、医院治疗过程中以及出院复查的光片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02
不能,医疗费用各占百分之50,你母亲是三者还是乘客,这两样的计算方式不一样的。说清楚点
第3个回答  2010-10-15
对方的保险公司只会赔付一半,你凭医院的发票找对方要。另一半看你母亲有没有医疗保险了,没有的话只能自己认。。
第4个回答  2010-10-02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1万元内交强险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出部分、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再赔50%

治疗终结,确实没有治好(即身体功能未恢复),去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评定下来达到10级伤残的为20年当地人均收入的10%,9级为20%,8级30%……以此类推
11万以内交强险全赔,超出部分再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