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追偿每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

本人今年59周岁,我于1997年10月在某企业上班,当时企业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

费,2010年6月起该企业开始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目前已有三年半左右.由于当时不是很懂,

因此未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现在即将到退休年龄,我想争取我的权益.请问,我现在是否还有权利要求企

业补缴社会保险,或者补偿每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可以的话,具体有什么途径?谢谢!(是不是已过劳

动仲裁或者诉讼时效?)

  一、从2008年1月1日起,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对二倍工资的时效,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二倍工资既然称工资,就属于劳动报酬,就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持这种观点的以四川为代表,四川省高院在转发的案例中明确采用了这一观点。
  第二种观点,也是主流的观点,认为二倍工资虽然名字包含“工资”二字,但二倍工资的规定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且二倍工资与劳动者是否付出劳动无关,仅仅是法律赋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一种责任。由此可见,二倍工资的性质不是工资,而是一种法律责任。相应地,二倍工资的时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持这种观点的以上海、广东为代表。上海高院明确规定二倍工资逐月计算时效,广东、重庆则规定自二倍工资终了之日起计算时效,
  二、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 是否有时效?时效如何计算?关于主张补缴2010年6月之前的社保,目前司法实践中也有两种观点:
  主流的观点是没有时效,认为社会保险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和个人履行的强制性义务,由国家专门机构征收,不受申诉时效限制。其中广东省有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责任导致劳动者未能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仲裁可以不按时效的限制,予以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受时效的限制,但对时效的时间和起算又有不同的看法:  
如湖北省认为,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其处罚,但《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超过2年没有发现的和被举报、投诉的,不再查处,因此,补缴社保的争议应当自侵权终止之日起算为两年。江苏省则规定,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的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其间产生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争议的,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不受申诉时效的限制;双方劳动关系已终止的,劳动关系终止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时起算申诉时效。
  因此,建议你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中级人民法院,看当地适用那种观点,你才好主张权利。追问

感谢您的回答,我是浙江省的,不知道您是否知道相关政策?

追答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四、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该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称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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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1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38、46、47条。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写好发给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第2个回答  2014-01-06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没有买社保,深圳的实践做法是员工不能直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员工要发函给公司,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补交,员工再可以以此提出离职, 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1-06
没有辞职,不能要求补偿。
关于社保非常关键,建议你到人社局落实。
如果落实不行,考虑辞职,劳动仲裁。然后根据仲裁结果要求单位补缴保险或承担退休待遇。追问

请问王律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我这种情况是否已过时效?

追答

你一直在那边工作,不算过时效的。

第4个回答  2014-01-06
这个要去和企业谈,具体的情况要看沟通结果。
因为法律规定有些调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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