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哲学发展的历史看西方哲学和西医学

如题所述

其含义是有巨大区别的.西方哲学的本体概念常被做知性化、形式化与心灵化的理解,更多地被赋予认识论、知识学、心理学的意义,而并不经常是一个宇宙实体.但在中国哲学中,本体概念往往都被解释为一种实存化的本真之物.老子、庄子哲学里,道即本体,道即物自身.得道的惟一途径在
于将意义世界不断消解的“损之又损”.每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本体,都有自己的道,所以,才可能道在瓦砾,道在屎尿.佛教哲学中,尤其在禅宗,佛性就是本体,就是物自身.成佛的实质就是抛弃人心强加于佛性之上的一切知识、理解即所谓“分别心”,而返回到物自身.至于本体的体验,中西哲学之间亦颇有分殊.西方哲学尤其在康德那里,物自体是人心经验认知的界限,不可跨越,于是乃滥觞出道德、信仰领域里的绝对法则和彼岸上帝.而在中国哲学,尤其是在儒家哲学形成之后,本体一定不与人相分离,甚至就在“日用纲常”之内,天人合一,体识不二,即道心即人心,即理即气,即良知即天理.于是乎,“涂之人可以为尧舜”,人人可以得道,人人都想做皇帝.【】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和西方传统哲学中主客二分思想的利弊,以及这些思想对当代的影响;提出面对严峻的生态危机挑战,重温中西传统文化有关天人关系的思想,对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宇宙中,地球是我们至今所知道的惟一有生命存在的星球,人类是地球生命系统的一部分,是大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也是地球上惟一有完整的知识系统、价值系统和道德系统的高级生物.人类被称为万物之灵,但不是万物的主宰,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应当和自然和谐相处,否则就会自毁家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认识,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从对自然的恐惧、取媚、亲和,到人与自然的分化、对自然的探索和征服.当人类终于可以高昂着头颅蔑视自然的时候,也受到了大自然无情的惩罚,人类最终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在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过程中,人性的发现、人类崇高地位的确立,是人类摆脱自然和社会奴役的精神力量.而当人类把自己视为自然的主宰,任意破坏和掠夺的时候,猛然醒悟已经走到了绝路.今天,当我们面对全球性的生态危机、环境恶化的势态,不得不考虑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要实现这一长远目标,就必须确立一种人与自然关系的现代理念.
当然,要纠正人们长期形成的错误认识,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在讨论人与自然关系的现代理念之前,有必要对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历程进行认真地反思和清算.
一、天人合一—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被称为天人关系.东方民族习惯于或者说更擅长于将“天”与“人”置于一个彼此相连的大系统中,来思考两者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天人合一”、“道”、“气”等哲学命题,都体现了东方文明中“天人合一”的思想.这种思想有三种表现形式: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天人合一论”;以庄子为代表的“天人交融论”和以荀子为代表的“天人相分论”.
“天人合一”观念产生较早,殷商时期人们把有意志的“天帝”看作宇宙的主宰,凡征伐、狩猎等重大人事活动,都要通过占卜来揣摩天意,再作决断.殷商时期的这种宗教思想,经孔孟升华为哲理性的天人观.
孔子维护“天”的至上尊严,主张以“天意”建立人间尊卑秩序,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天人思想,他首先论证了天赋道德论,进而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的命题,这种“天”与人性、内心的统一,要求人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以求接近人与天的和谐.汉代董仲舒进一步肯定了“天人合一”论,认为人事与自然规律有类别同形和序列的同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灾异谴告”学说,这一系统化了的“天人合一”思想注重社会人事,把人和自然的关系完全淹没在天道王权的体系之中.宋明理学继承了秦汉以来由董仲舒系统化了的“天人合一”论,程朱、陆王从唯心主义出发,主张“天理”与“心性”相结合,人性成为联结天和人的纽带,从而把“天人合一”改造为心性之学.
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将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人的内心道德要求,使人们致力于向内修身养性,而不是向外探索自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儒家思想虽希冀建立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但却成为阻碍自然科学发展的因素之一.
在中国思想史上,老庄“天人交融”思想更为深刻.老子建立的天人关系是基于无为状态的与天和谐的理想.庄子以“气”作为沟通天人的物质基础,认为天地、物、人都是阴阳之气的对立与合成,故日“通天下一气耳”.这种人和自然交融的观念是对人和自然默契关系的肯定,但是·,这种肯定是建立在否定人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的,要求人无条件地顺从自然.
与天人合一的思想相对立,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有天人相分的一派.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荀子.荀子认为,“天”与“人”,天道与人道是分属不同范畴的问题.荀子强调天人相分,认为“天”与“人”各有自己的职责.荀子提出“天人相分”,一方面把天解释为自然界及其变化规律;另一方面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莱亡.”天道自然不能干预人事,人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荀子区别天和人,否定了自然变化和社会治乱的联系,确立了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观念;同时,把人从天命主宰之下解放出来.可以说“天人相分”哲学命题蕴含着“天人合一”的思想,突破了儒家的天人合一论,既承认客观规律的作用,又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
纵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观,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不是对立.儒家通过内省本心达到与天的沟通、天理与心性的合一.尽管儒家所谓的“天”是道德化的或者是抽象的,还不能完全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然,但却体现出人对自然的一种亲和与包容.道家从自然哲学立论,主张通过“抱一”、“体道”达到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这种观念上的回归自然虽然有消极顺从之嫌,可本质上表现了人是自然一部分的思想.儒、道两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在历史上互抗互补,对天人关系的理解殊途同归,共同积淀成为中国人的稳定的心理定势和价值取向.今天,当我们面对严重的生态挑战时,重温古人的天人关系思想,在崇敬前人对自然关怀的同时,更深切地感到应当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的平等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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