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因此,村民委员不发工资,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可经村民会议决定给予适当补贴。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村委会成员的补贴,从村民上交的提留中解决,也可以从集体经济上交村委会的收益中解决。补贴方式可以采用固定补贴的办法,也可以采用误工补贴的办法。固定补贴,就是规定一年补多少钱。
误工补贴根据村委会成员办理村委会的事务实际占用的工作时间,给予适当补贴。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如何才能做到适当补贴,应当同本村的经济状况和村委会成员所承担的任务结合起来考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