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拆迁后分给子女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只

如题所述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视该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只登记了该子女个人的名字,而没有登记配偶的名字,则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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