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法院内设的核心管理机构有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监察室是负责监督和廉政建设的专门部门,确保司法公正和人员纪律的执行。
立案庭主要负责案件的接收和初步审查,确保诉讼程序的规范进行。
刑二庭专注于刑事二审案件的审理,保障法律的公正裁决。
民二庭则处理民事争议的案件,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民权益。
审监庭负责审查和监督审判活动,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合规。
审务办是法院内部的决策支持机构,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研究支持。
行装处负责法院的行政后勤工作,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
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党的建设和组织管理工作,强化党的引领和队伍建设。
研究室是法院的理论研究机构,推动司法理论和实践的创新。
刑一庭和民一庭分别处理初级阶段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庭负责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保障政府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法律纠纷得到公正处理。
执行局主要负责执行生效判决,保障法律的执行力度和权威。
法警支队是法院的执法力量,确保法庭安全和诉讼秩序的维护。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2008年7月,坐落儋州市那大镇,邮编571700,下辖7个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内设15个正处级机构,现有干警146人,本科以上学历9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7人、博士研究生1人;法官66人、其中高级法官15人。院长林荣,系二级高级法官。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理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基层法院的各项审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