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注意劳务派遣岗位比例有限。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数,用工人数不得超过其总就业人数的10%。出于严格的限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其次要注意雇主的连带责任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规定表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虽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条款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应予以特别重视。
再者要注意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外包员工与外包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无需受其规章制度的约束。另外,外包的员工比较不稳定,很容易导致公司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杜绝使用外包员工担任核心关键业务岗位或可能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岗位。对在单位工作时间长、业绩好的外包员工,可考虑转为派遣或正式合同聘用,以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另外要知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各类灵活用工的需要。将员工送到用人单位,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为其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人力资源外包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有代理关系;人力资源外包人员与实际用人单位既有雇佣关系,也有实际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