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最后一个月不满一个月交社保吗

如题所述

员工离职,当月工作不足一个月或者员工在职,未办理完离职手续,单位都需要为其缴纳社保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员工在职以及未办理完离职手续期间,单位都应该按时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可以随便缓交或者停止缴纳该员工的社保。
一、员工离职手续有哪些?
员工离职手续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商,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等,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二、随时辞职的条件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三、员工离职原因如下:
1、工资福利不到位,无法满足正常的日常开销;
2、加班频率过于频繁,严重影响个人正常作息;
3、身体存在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
综上所述,员工离职,当月工作不足一个月,公司都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对社保费用进行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不可以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的扣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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