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员工派到参股的合资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如何签?

如题所述

A、B均有法人资格。A公司有部分职工被派到B公司工作(长期)。A公司有政府背景(饭碗比较稳固,国有企业编制),职工不愿意解除与原单位的关系(档案管理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同时也愿意从B公司获得更高的工资收入。问题:1、A公司可否与B公司签署派遣或者劳务派出合同?2、B公司与职工签订什么合同?岗位协议书,可否?3、劳动合同与保险关系可否分离?4、相关规定的效力如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4“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的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是否与劳动合同法冲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是否允许上述情形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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