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期房在一楼,带了一个大平台,开发商单独收了10万+,平台面积不计入房产证,这个合理吗?

如题所述

大平台应该是楼下顶部的露台吧?这个露台不计入套内面积,也不算入建筑面积的,这个露台严格来说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只是其他人上不来,只有你这里可以使用而已。开发商单独收10万卖这个平台给你自然是不合理的,但是买卖是谈成的,不是强买强卖,你觉得不合理的可以不买,觉得不合理还要买,那也没有办法。因为开发商也不傻,会以其他名目来收这10万+,不会单独列明是卖大平台,所以你也没什么证据来起诉他们,即使起诉,开发商也可以说是你们协商的结果,闹到最后,开发商甚至可以说平台和房子是一起的,如果退平台的钱,房子也要退,你觉得划得来的话可以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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