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孩骑ofo身亡索赔多少?

如题所述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上海一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由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支付男童家属交强险赔付款和商业三者险赔付结算款共计55万余元。据男孩家属代理律师张黔林说,男孩家属已将ofo方另行起诉,目前在等待法院安排开庭。

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名11岁男孩与三位未成年伙伴骑ofo单车逆行,在一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该男孩倒地后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辗轧,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据了解,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的案例。

静安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2017年7月19日,男孩父母将肇事方连同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共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方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2017年9月8日,该案开庭审理,原告将此前要求ofo承担的60%民事赔偿责任降到50%,要求肇事车辆所属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40%赔偿金额。代理律师张黔林表示:“降低10%是因为我们认为这其中也有监护人的责任。”对于原告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ofo公司表示不接受。

今年2月,经法院建议,原告撤销对ofo的起诉后对ofo提供方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另案起诉,要求ofo承担50%民事赔偿责任,共计61万余元,加上精神损害赔偿700万,共计761万余元。

对于巨额赔偿要求,代理律师张黔林告诉每日人物:“只要认定ofo是有责任的,这个赔偿金额不管是多少,我们都是认可法律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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