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似乎有网友为你解答了问题!
1)属于事业编制教师调动 —— 调令(单位之间商调函)“发出”,工资关系同你的其他档案信息,由原单位一并发送给接收你新的单位(不用你瞎操心)!!!!
2)如果不是事业编制教师,你也就谈不上“调动”,只能说你是另谋“高就”,原单位所拿到的工资对你(新接收你的单位)没有任何意义 —— 你只能接收、或不教授新单位给你的“劳酬”(工资)!!
3)属于事业编制教师调动——工资信息(你单位的主管部门)同其他人事关系一并转移,不会为你开具工资信息再办理调动。
4)如果不是事业编制教师,即使给你开具了收入证明(也就是你说的“工资介绍信”)有用吗 ( 原单位给你5000,新单位只给你3500 —— 你说的“工资介绍信”有意义吗)?
理性认知、定位自己的被用工的“属性”!!!—— 别为变更工作环境“待遇”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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