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党党员如何恢复

如题所述

预备党员经组织认定为党员身份,但不是正式党员身份。是正式党员必须经过的一个过程和阶段,转正后党龄是从预备开始计算。也就认定了参加组织活动的权利,但没有选择权。只有经过预备期后转正,再次经组织认定为正式党员。入党介绍人不是正式党员,党员身份还能被承认吗:入党介绍人不是正式党员,党员身份不会被承认。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由党支部指定的、支部应该是一开始就制止这种情况发生!
入党介绍人的条件:
1、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党员担任。
因为同一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比较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2、如申请入党的人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做其入党介绍人时,也可以在上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包括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中确定入党介绍人。但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时,该介绍人只能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己的意见,不能参加表决
3、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申请入党人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而且必须是两名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被定为不合格受到限期改正处理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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