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了但工资没结.人却意外死亡.厂里有责任吗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该找什么部门解决谢谢
人患有精神忧郁症然后厂里要他辞工.结果3号上午11点辞工5号凌晨7点就死了 .他的辞工书不是自己写的是他组长要他弟弟帮忙写的.5号下午4点其弟弟在领工资的时候听到一个无名电话说是《死者本人的名字》死了是不是你们厂里的.然后他弟弟说是他哥哥 我正在找他.那个人事部人员忙说不是不是.等了下就给他结了工资结工资.然后其弟弟以为不是他哥就没在意然后去结了工资也带他哥结了工资这样也跟厂里没关系了吗?5号死了他弟弟在那等到13号回了老家在28号才接到通知这么长时间都没通知死者亲属死者本人身上也有厂牌难道就这么难查到这个人的资料吗?还是厂放故意欺瞒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取得自己的合法的劳动权利

辞职后意外身亡,单位没有责任。
只有符合工伤认定前提条件的,才能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的,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是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需要的条件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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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1
1、如果这位劳动者当年隐瞒了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厂里在获知后,是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不应刻意隐瞒其患有的不适宜工作的疾病而辞退他的。

2、这位劳动者的意外死亡是指?凌晨七点应该不属于工作时间,也没有可能是工伤?是自杀抑或是?这些情况,有些厂会给抚恤金,但,给了是出于人道主义,不给,也无可厚非。

3、你唯一可以做到的是——请厂里立即结清工资,因为工资是应当辞退当日就即刻结清的。——如厂方不即时结算,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对厂里的处罚也是尽快结清,其余有罚款之类的,也是劳动部门对厂里,不会把这个罚款给你。

补充回答:楼上的同志说的是企业或是社保给赔偿的情况——《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最后补充一点:如果这位劳动者不是在单位的宿舍内死亡的话,单位没有义务和责任区联络家属的。联络家属的应该是公安机关。除非公安机关联络到单位,要求其协助联络家属。其弟也联络不上劳动者,代领工资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劳动者本人不去领,这位弟弟也不着急,就回家了?还知道劳动者有病?这些东西,不能全部把责任推给单位的。而且也告不出理由。现在唯一能够做的,是查找当地的劳动保险条例,看看当地对于非因公死亡的赔偿办法——具体可以咨询12333,劳保热线,全国应该是统一的。希望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31
这个主要看死者有没有与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如果手续已办理完毕,一般可以认为他与单位已经不存在任何关系,单位不需要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说明他还是单位员工。单位员工非因公死亡的(即不是工伤),在广东省,用人单位需支付15个月工资给死者家属,其他地方不知道。
第3个回答  2010-07-31
厂里没有责任,不是属于工伤。但厂里出于人道主义出发应该给点慰问金。
第4个回答  2010-07-31
辞工和死亡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