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已有8个月时间 辞职后告诉我由于客户退款不发放我的工资及提成,怎么办?

我是2016.4月原单位开始商场招商工作于今年11月辞职,辞职前直属领导叫我谈话说我对公司产生负能量故而公司高层决定让我辞职,办理完各项辞职手续后,通知我于工资正常发放日领取工资及工服押金,但公司以我负责部分招商客户产生退款状况为由不给于发放工资及工服押金,并答复等商场开业后发放,具体时间询问后也未告知,这是否合理?
我已经将原单位工服押金收据及工服、工牌、已交付公司,原单位也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这能否维权?
前期部分提成已发放,但还有部分未给于发放,公司也未开会、书面通知不发放,也没有正式的提成发放公文,均为口头由人资或财务时而说不发放及时而说老板未批准传达,提成是否还有?
在正常发放工资日两天后去公司领取相应工资,其他辞职及在职人员工都在当日已发放工资,但不给我发放工资,与其洽谈不给于发放理由为:以部分招商客户产生退款状况为由不给于发放工资。公司与商户所签订合同都在公司,其他同事也可证明我未发工资、提成这事。
我想问下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和提成吗,提成都可不要,工资可以给我吗?公司都是以现金发放我也没有流水清单证明,客户退款就用我的工资扣除这样合理吗?可以维权吗?该怎么办?

首先,应当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再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按你的情况可以主张到1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觉得回答还可以请采纳、点赞,我是北京儒德律所律师,有什么问题可以再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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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16
搜集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2个回答  2016-12-24
首先,应当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再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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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12-20
虽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但事实上行成的劳动关系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向劳动保障局反应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们监管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会帮你解决。
第4个回答  2016-12-13
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共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