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满后不按之前约定的工资发放合法吗?

约定是试作期3个月,每月以80%工资发放,试用期满要转正时,说对工作很满意,但离预期还有一点差距,所以不能按约定工资发放,转正后只能给约定工资的85%,这合理吗?

这样的事遇到了,问别人合不合理的,于事无补。有啥意义呢,仅仅让你获得道义上的声援?
还是从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找出你想要的。真的劳资双方闹僵了,你呆在那个单位上班还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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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19
合不合理要看有没有证据
签了合同或者OFFER都可以,这种公司不讲信誉,劝你还是离职的好。
如果已经发了85%的工资,而且你有证据,那就摊牌,不把另外的15%发给你就告劳动监察。
要是还没发到发工资的时间你也没证据啊
总之,撤吧,现在你忍了85%的工资,以后涨工资也是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2-19
肯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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