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层建筑与高层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退让用地红线距离?

我来自广东顺德(现属佛山市),自家是3层高的老平房。现家正北面新建了18层高的商品楼。该新建的工地有一条原有的旧围墙作为阻隔。18层楼与围墙的距离是10米;我家北面还有其他老平房,最近的几乎贴墙,而我家离围墙也只两三米。
现请懂建筑规划、建筑间距的高手帮忙解读一下我本地的最新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部分“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的内容(可到佛山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fsgh.gov.cn/ghj/shared/commonlist.aspx?topic=xxgk&id=gzwj&classid=publicinfo下载),分析一下像我家情况的正南北向的高层与底层建筑物之间的最小间距是多少?退让用地红线(围墙)的距离至少是多少?
若能从其他的国家法规、采光等方面加以说明,就更好了。
赏分不是问题,皆因本人迫切需要这方面的高人相助!

“自家是3层高的老平房,现家正北面新建了18层高的商品楼。”——无论是三层还是平房,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二第13条,都属于低层居住建筑,而且高层居住建筑在其北侧。

低层建筑在南而高层建筑在北,这种情况下,消防间距和卫生间据往往大于日照间距,日照采光不是主要问题。

根据《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5.6条:“平行布置的高层居住建筑与中高层、多层、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②当高层居住建筑位于中高层、多层、低层居住建筑的北侧时,按5.2条款的规定控制,且最小间距为13米。
第5.20条“相邻地块已建、在建或已作规划报建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除应符合5.2~5.16条款和表5—2的规定外,还应保证用地内及相邻用地内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要求。表5-2,主要朝向高层居住建筑最小退让红线距离为10米,低层居住建筑最小退让红线距离为4米。

结论是:
新建高层居住建筑退红线(围墙)的距离——10米,是符合规定的。
新建高层居住建筑与现状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小于13米,不符合规定。
而现状低层居住建筑“最近的几乎贴(围)墙”,也不符合规定的。

既然“相邻地块已建、在建...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应符合...表5—2的规定”,那么就意味着现状平房与红线(围墙)的间距小于《规定》的要求,属于“违规建筑”。如果当地规划部门是以上述推论为依据,则新建高层建筑只需满足退红线的距离要求,而不用满足与现状低层建筑的间距要求。当然,也不排除低层建筑列入拆迁计划的可能。因为任何工程建设都必须履行设计报批程序,如果不符合国家及当地的规范、法规,规划部门不会允许其开工建设。

就《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而言,其中的条款综合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年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等现行设计规范的内容,并在细节上进行了深化和解释,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无需再索引其他国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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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2
看了一下,按你的介绍,它退的基本是满足要求的。
新房与你家的间距要求看5.6-2和5.2,最小13米,我觉得算是比较严格的了。
新房与围墙(我把它理解为用地红线,就是征地范围了)之间的间距看 表5-2,它是主要朝向面对围墙的,所以应该是10米。

我个人的理解,它盖房子对你家影响不大,基本上只有视线上的影响。影响比较严重的是新房在你家南侧,规划局主要控制的也是这种情况,就是关于日照分析,控制的相当严格。规定上也严格多了,我看最低是0.7的比例。东西向其次,影响最小的是在你家北侧。
这本规范上死的距离有13、9、6这三个,各地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都差不多,实际上这几个距离是防火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上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0-08-22
二分之一高层层高(室外设计地平到檐口的高度)。
国家规定,如果东至这一天你的房间没有光照,就可以到相关部门起诉。鉴于现在房屋建筑的特点,取证可能会比较难,需要相关权威部门的鉴定报告才更有说服力。一旦你拿到这个证据,那就说明房管局、规划局他们不作为,就等于是扇他们的脸啊!!
以前碰到过过这种问题,最后是不了了之。
第3个回答  2010-08-26
你就忍了嘛,弄不好过段时间你们那就该拆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