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工作年限怎么认定

如题所述

年假的工作年限是按职工累积工作年限,如: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的工作年限指员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工作时间,不单指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还包括员工之前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且中间允许有间断,现在通常的认定标准是社保缴费记录。
工作年限证明注意事项:
1、第二学士学位,不等于双学位或联合学位。不少考生在读大学的时候,会同时攻读双学位,这些跟本科教育同时进行的,不算第二学士学位;
2、学历或学位,不等于肄业或结业。一般情况下,不够规定学分,未完成毕业论文的人,考试不及格的人会收到肄业证书。这部分考生是不能参加考试的。只有拿到写着学历或学位的才可以进行报考;
3、提升学历后,只要工作年限满足即可报考。工作年限的计算也尤其重要,工作年限要求第一学历也是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才能核算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如果第一学历非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以后哪怕在药店工作,其工作经历也不能计入工作年限。
综上所述,家规定年假计算方法: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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