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HR和用人部门面试官对应聘者评价不一致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招聘过程中,HR和用人部门都是应聘者的评价主体,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形成对应聘者的共识,是招聘成功的重要标准。不过在现实中,HR用人部门面试官对应聘者评价不一致的情况并不少见,之所以产生分歧,主要原因是双方在招聘过程中的功能定位不清。一般情况下,HR负责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通用能力;用人部门面试官负责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各有侧重,不能越位。所以,专业能力方面的分歧,HR要听用人部门面试官的;通用素质能力方面的分歧,用人部门要充分听取HR的意见。
如果公司内部经常发生HR与用人部门评价不一的现象,建议采用人员招聘责任制,即“谁招人,谁负责”,这样HR可以就主动退出招聘评价主体的角色,成为招聘活动的组织者与协调者,主要负责招聘信息发布、招聘渠道开拓、简历筛选、背景调查、笔试面试组织、员工入职手续办理等工作,最终的人员招聘决策权交由用人部门。根据权责一致原则,用人部门有招聘决定权,自然也要承担招聘失误的责任,从而提高招聘的成功率与匹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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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8
那么可以请主管领导加试一轮,或者再次做一次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