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追尾对方全责,现在车已经维修定损完毕,难道必须得无责任方先垫付才可以提车吗?

高速追尾对方全责,现在车已经维修定损完毕,难道必须得无责任方先垫付才可以提车吗?京沪高速公路上被追尾,我车是北京牌照,对方车是天津牌照,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我带着事故认定书回北京的4S店维修定损,现在4s店电话告知车已经维修定损完毕,费用六千多元,我打电话给责任方,要求对方打款提车,但对方不同意,非要求我把修车发票给他,他到保险公司报销后再给我打款,这也就意味着我必须先垫付钱款才行,否则我是拿不到发票的,更别提提车了,对方现在要求是见发票给钱,我是要求对方打钱我提车,我也怕自己垫付了钱款,给了对方发票,对方不给打款怎么办?有什么双赢的办法没有?既不用自己垫付钱款,又能够提车的办法?我们双方同属一家保险公司

如果你愿意先垫付的话,可以你这边拿着发票,跟对方一起到保险公司,签署直赔协议,让保险公司直接打款给你,如果两方都不在同一地方的话可以先问一下保险公司能不能分开在不同的地方签。
如果你不愿意垫付,那就只能让对方帮你垫了,然后他自己拿着发票去索赔了
等理赔款下来才支付给你什么的风险很高的,不建议采取
另外可以在第一种方法的基础上,问问4s店愿不愿意先不提车,先开发票,这样子自己就可以不用先垫钱,不过车子暂时不能用追问

因为当时认定对方是全责,本人又是第一次碰到这事,所以当时也没有向本人保险公司报案,现在才知道有这一项,还好弄吗?

追答

没问题的,只是在他的保险里出钱而已
噢,如果你车有购买车损险,可以在自己的保险内申请代位追偿,用你自己的保险赔了你自己的车损,不过还是需要自己垫钱,还有自己的保险会算一次出险记录,不过风险会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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