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母亲及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有房产卖给其中一个孩子,合法吗

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产证名字只有父亲一个人,以5万元的价格将市值120万元左右的房产卖给其中一个儿子,其他子女不知情,这种买卖能成立吗? 谢谢

  肯定违法,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

  1、你母亲是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人,法律规定,共有产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属无权处分行为。你母亲可以起诉确认买卖无效。

  2、此时,其他子女是无权主张财产权。你父母的财产,只有他们俩有权主张权利。即只要你父母双方都同意,则是可以的。不必通知或征得其他子女的同意。

  3、假设你母亲去世了,你父亲仍然是无权单独处置的。因为此时,其他子女就有了对母亲财产的继承权,其他子女作为继承人因未放弃继承也就变成了房屋共有人,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之间恶意串通,其他子女就可以起诉确认买卖无效,撤销过户,并要求依法继承遗产。

       综上,你母亲的意见是关键。

      另:据你所述,你母亲还在世,且有老年痴呆症,此时,你母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们其他子女都可以是母亲的监护人,其他子女可以代表母亲行使民事权利:可以以母亲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得到房子的儿子,必须提供当初你母亲同意的书面意见,且经法庭质证确认,否则无效。事实上,二儿子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证据,其他子女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以母亲的名义提起诉讼,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追问

谢谢朋友, 我母亲有老年痴呆,神智一会清楚 一会很模糊。
在父亲过世后,才知道父亲将名下房产以5万元价格已经卖给了二儿子。父亲是13年10月去世的,我在15年3月才知道这个事情

追答

       其他子女肯定能代表母亲,争回属于她的财产权。至于父亲的部分,还要看法庭的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父亲处置属于其个人的财产部分,也可以认定是有效的。

  一、先协商或调解吧;

  二、最终可能要走诉讼解决。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你抓紧时间拿主意,在2015年10月前,应该提起诉讼,在这之前,你最好先咨询一下,当地专门做继承纠纷案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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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2
你好,对于你陈述的事实,你手上收集有什么证据资料呢?追问

在父亲过世后,才知道父亲将名下房产以5万元价格已经卖给了二儿子,母亲还在世,母亲有老年痴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