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急求!

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至新加坡,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烟台、连云港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不是违约!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货物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装运并筒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运港、接受监管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只要是同一航次,同一船只,同一目的港,即使不同的装运口岸,不同时间的装运,也不属于分批装运!

回答完毕,拿分走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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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9
这个不属于不符条款,银行不会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