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同意,说要一直拖下去怎么办?

两个人已经没有了感情,想要离婚,女方却说要一直拖下去,现在她已经一走了之。扔下孩子不管。请问该怎么解决。如果上诉,理由应该怎么写才能被受理离婚。
想尽快解决离婚,这么被拖着精神都要崩溃了。女方的态度就是要给你死耗着,死拖着。

可起诉,理由怎么写相对不重要。如果找不到对方,可按法院要求找有关部门(派出所、居委会、单位、亲友等)出具下落不明证明,缺席审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17
最痛恨有了孩子还离婚的,早干什么去了。
第2个回答  2009-12-17
分居两年不必然判决离婚
确切的说,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起诉离婚,对方必须有确切的下落,而且必须出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2-17
分居超过期间,自然可以离婚。如
第4个回答  2009-12-17
好像是分居2年以上可以强制离婚的 !2年的分居期间是从实际分居开始计算的,但证据要求比较严格,在实践中,根据这一条判决离婚的比较少见。
判决离婚,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一方拒绝调解,调解程序就完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