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同意,说要一直拖下去怎么办?

两个人已经没有了感情,想要离婚,女方却说要一直拖下去,现在她已经一走了之。扔下孩子不管。请问该怎么解决。如果上诉,理由应该怎么写才能被受理离婚。
感情是肯定没有了,已经多次提过离婚,女方就是给你一直耗着。如果我把女方这次出走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能受理离婚吗?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判不判离,要看一下双方是否还有感情,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根据。如果一审不判决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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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7
理由只要说夫妻感情已破裂(如:性格不合、经常吵架、不照管家庭、赌博、有婚外情、不履行夫妻义务等等)法院就会受理了,如女方出走已下落不明,你则要提供所在居委会的下落不明的证明。若你提供不了你们感情破裂的证据,女方有坚持不离婚,则法院往往会判决不离婚,法院会给你们一个修复婚姻的机会,但半年后你在起诉坚持离婚,不管女方同不同意,法院都会判离婚。
第2个回答  2009-12-17
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携带结婚证,起诉书三份,你个人的身份证,就可以立案.
第3个回答  2009-12-17
离婚需要看理由理由和证据,另外告诉你,你的情况只要你坚持离婚,就不存在离不了的问题,只是时间的问题,大概最长需要一年半
第4个回答  2020-02-01
没有感情,也没有子女,男方发现女方出轨,女方还是不离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