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是否有带薪年休假的制度?

如题所述

  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一般这类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并不是由工作单位承担,而是由劳务公司承担,因而也会产生很多问题,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的带薪休假就是一个问题,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务派遣人员是否有带薪年休假的制度?
  一、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用带薪年休假制度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系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属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综上,劳务派遣人员应适用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依法享有相应待遇。
  二、带薪年休假怎么计算
  1、工作时间计算

  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将累计

  按照新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跳槽人员休假

  以当年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计算

  跳槽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新办法也有规定: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此处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以前单位工作的时间。需要指出的是,广东省则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是指职工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如应届大学毕业生刚参加工作,不符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不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对于以前已经有过连续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又再回到学校攻读更高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应当认可其享受年休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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