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在单位因为自己的过失要调动我的工作,我该怎么维权?

我2018年末在网上看到这家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通过笔试面试后,2019年一月签订了劳动合同,招聘公告和合同都写明了我的工作内容和待遇,因为是重要岗位所以待遇和在编人员一样,但是实际上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这个岗位属于重要岗位,不能用聘用制员工,必须用编制内的员工,这意味着年初的合同无法执行,现在单位打算调整我的岗位,工资大概之前的三分之一。现在我应该怎么维权,因为现在贸易战,就业也比较难,如果不是单位承诺的待遇我是不可能从老单位辞职,感觉自己的职业规划也完全被打乱了。单位明明知道重要岗位不能用编制外员工,导致现在的问题,我感觉非常被动,因为劳动仲裁也得不到多少钱,我在这里工作才几个月。

因为工作性质是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所以没办法维权。事业单位不比央企国企,对于岗位职责、单位有自己的工作程序,不是体制内、好多工作岗位不会聘用,都是在编制,对于此事的解决,没有好的办法。

事业编制是比较复杂的一类,事业单位的本质是社会服务组织,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大概分以下几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具体分类区别就是其经费来源不同。

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2018年,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效益好的全部转企,对于效益差的企业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这部分人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如果这项改革顺利落实的话,至少要影响数百万事业单位职工。

扩展资料:

人员安置的基本原则:

1、总的安置原则是按照“随遇而安,随遇而安”的原则,对被炮击人员进行整合和撤销后的安置。

2、为解决即将退休人员的安置问题,工资满20年、工作满30年、离退休未满5年的干部,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移交社会保障部门接管。病假和已接近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招用的合同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派遣工和其他人员、自筹自筹人员、自筹人员,应当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择业。也可以随企业改制,为新设立的企业安置就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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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31
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尽量搞好关系,否则人家摆出公事公办按照制度办事的样子你有什么办法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损失。不行,还得去劳动仲裁申诉,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胳膊拧不过大腿,别把关系闹掰了,有过错自己就要承担
第2个回答  2019-05-31
这种情况你无权可维权!因为如果是你自己的工作失误,而导致单位要调整你的工作,责任在你而不在单位。再说,你应聘的这个岗位属于必须有编的岗位,而有编的岗位使用了无编人员,只能是上级会追究单位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你无关!原因是你无编,理由再充分也绝对不会再聘用你!至于你自己的职业规划被打乱的问题,只能说人生的路,职场的事,世事难料。姿势不对,起来重睡;规划乱了,重新再调整呗!怎么说,咱也不能因噎废食吧!况且,这点事,也只不过是你职业生涯中的一段小插曲而已!要知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追问

我的工作失误?你能认真看问题吗…

单位自己的过失,和我有屁关系

追答

看了,哦,是单位的过失。

但这种单位犹如鸡肋,离职都不足惜。因为凡属没编的事业单位,往往工资不高,烂事不少,熬到有编,遥遥无期。还不如找个能发挥一技之长的地儿呢!

第3个回答  2019-05-31
因为你自己工作中的过失调动你的工作并减薪这对于单位这样的处理方式是非常正常,其实与编制内外无关没有必然的联系。你说岗位重要因此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不能聘用编外人士,但往往事业单位编制紧,大多数单位“打擦边球”的动作比比皆是。你没必要纠结,仲裁对你来说成本高,在这单位也不可能再待下去了。与单位撕破脸那你就毫无退路这是非常被动。从你自身角度出发新的岗位与薪资你觉得憋屈不愿接受的话就果断辞职,免得影响自己的工作积极性。不然经济环境不佳的情况下,裸辞风险太大不如骑驴找马。那就你先忍一忍再工作一段时间,先生存才有生活是真王道,望你三思而后行。追问

…不是我的过失,单位的过失!是单位根本没权限招聘这个岗位的人,但他招聘了,现在被查了,就这么回事。他明知道不可以招,他还招聘。

追答

不得不说劳动者在单位面前永远是弱势群体,有时也是单位的“牺牲品”,这个事实其实不管你愿不愿接受,都已经发生。就业形势越差,单位违规成本越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别再纠结了,现在就看你的选择了,其一讨回公道后那就离开。其二骑驴找马。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下,塞翁失马焉知之祸福。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19-05-31
这得看单位性质吧!不过个人很难斗得过单位。建议你和单位负责人沟通一下,看能不能通过一些灵活的方式解决。实在不行就只能自认倒霉。